王一葳、汪敏慧(身份证:654301198*****0010、421127199*****3024)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葛店开发区中心广场东侧金谷鑫城21号楼3单元8层802号房的不动产权证遗失,证号为鄂州国用(2016)第1-2-4657号 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王一葳、汪敏慧
2024年3月 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