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:11420700MB0X341049)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太和大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,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鄂州国用(1997)第4-7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
2024年03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