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湖北金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营业执照:91420700780905272Y)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葛店开发区曹岭村祥瑞东方城4号楼2单元6层601号房的产权证遗失,证号为S2016012341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湖北金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2024年3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