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吴水清、方惠芳

      【转发】   【纠错】   【打印】   【关闭】    2024年03月08日   

吴水清身份证号:42070019******346X、方惠芳身份证号:42070419******1620,不慎将坐落于五里墩村滨湖西路环保局综合楼1278土地证遗失,土地证证号(鄂州国用(2013)第1-2-8106号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 

声明人:吴水清、方惠芳

2024 03 08

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办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和复制
地址: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二楼C区
联系电话:027-53083677
技术支持: 湖北翔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鄂ICP备16016539号-1

政务公开

工作动态
通知公告
政策法规
政策解答
数据统计公开
组织机构
营商环境专题

政务服务

办事指南
收费标准
表单下载
联系我们

线上服务

湖北政务服务网
鄂州不动产线上综合
服务大厅

信息查询
线上预约

业务公告

首次登记结果公示
作废公告
遗失(灭失)公告
继承公告
区县公告
不动产合作银行名单
抵押登记证明作废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