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权利人
不动产权利类型
不动产单元号
不动产坐落
备注
1
T2015005981
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
420703002016GB00001F00010055
葛店镇邓平村葛洪路南侧凤华名邸小区1号楼3-401
葛店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4年1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