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03月31日陈焕焕(身份证号42070419******0115)购买位于武钢程潮铁矿4村9栋2单元3层11号,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,证号:S2015012875号,但国有土地使用证,证号:鄂州国用(2007)第1-2-7675号,一直未办理转移登记。现陈焕焕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证书,原土地使用者柯善全因时间长失去联系。现予以公告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,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材料送达地址: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.
电话:0711-5919059
公告单位:鄂州市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3年1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