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方俊、李娟娟

      【转发】   【纠错】   【打印】   【关闭】    2023年11月22日   

方俊(身份证号:42070019******4991),李娟娟(身份证号:42070419******0060)不慎将坐落于花湖开发区东方华尔街1号楼5单元3层301号房的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S2015038884,S2015038885)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 

声明人:方俊、李娟娟

202311 21

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办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和复制
地址: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二楼C区
联系电话:027-53083677
技术支持: 湖北翔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鄂ICP备16016539号-1

政务公开

工作动态
通知公告
政策法规
政策解答
数据统计公开
组织机构
营商环境专题

政务服务

办事指南
收费标准
表单下载
联系我们

线上服务

湖北政务服务网
鄂州不动产线上综合
服务大厅

信息查询
线上预约

业务公告

首次登记结果公示
作废公告
遗失(灭失)公告
继承公告
区县公告
不动产合作银行名单
抵押登记证明作废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