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俊(身份证号:42070019******4991),李娟娟(身份证号:42070419******0060)不慎将坐落于花湖开发区东方华尔街1号楼5单元3层301号房的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S2015038884,S2015038885)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方俊、李娟娟
2023年11 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