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个人国有自建房办理登记材料清单

      【转发】   【纠错】   【打印】   【关闭】    2023年11月10日   

1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
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

3、不动产权证书

4、不同登记情形所需的材料:

(1)依法继承的,需提交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;

(2)遗失补发的,先由证书权利人提交遗失声明,再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15个工作日后,即可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;

(3)因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,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

5、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

6、实地查看记录表权籍调查表

7、公告

8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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