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晓荣、曹程(身份证:610123198*****776X、420111197*****9512)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葛店镇葛洪路上街村凯乐停车场(凯乐花园)7号楼1单元1层102号房的土地证遗失,证号为鄂州国用(2011)第1-2-13880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刘晓荣、曹程
2023年11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