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新城村村民委员会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:54420702098836198M)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新城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,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鄂州集用(2016)第3-2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新城村村民委员会
2023年07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