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永平(身份证:320114197*****241X)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葛店镇葛洪路上街村凯乐停车场(凯乐花园)7号楼1单元9层904号房的土地证遗失,证号为鄂州国用(2012)第1-2-11174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吴永平
2023年7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