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军(身份证:421125198*****3319 )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葛店开发区316国道北侧绿苑星家4号楼1单元8层804号房的土地证遗失,证号为鄂州国用(2016)第1-2-1653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高军
2021年6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