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国洋(身份证:420700196******417)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新庙乡文塘十七组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遗失,房屋产权证证号为鄂集建(92)字第030617020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任国洋
2023年5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