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继生、赵秀花(身份证:410323195*****1018、410323195*****1022)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葛店开发区316国道北侧昊城景都4号楼2单元2层201号房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遗失,证号为140803436+140803437,鄂州国用(2014)第1-2-2041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朱继生、赵秀花
2023年3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