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登胜(身份证号:420700197*****5016),不慎将坐落于鄂州市南塔小区27栋3单元2层西户的不动产权证(证号:鄂(2018)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34279号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上述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杨登胜
2022年1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