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711-5919059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时留山(2006年1月28日去世) 徐 金 莲(2014年12月28日去世) | 时志明(儿子) 420700195406134711 | 房权证鄂州私字第C01314号 | 程潮四村4栋3单元3层5号 | 房屋建筑面积:71.55㎡ 土地使用权面积:15.63㎡ | |
时志亮(儿子) 420700195705304274 |
2022年6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