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711-5919059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卢训朝(2022年04月10日去世) | 王桂梅(配偶) 420203195309182940 | 鄂(2017)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710号 | 花湖开发区振兴大道香格里拉嘉谷区A17号楼3单元6层602号房 | 房屋建筑面积:87.55㎡ 土地使用权面积:14.47㎡ | |
卢军(儿子) 420203197504102933 |
卢进(儿子) 420203197907172936 |
卢琳(女儿) 420203198009142924 |
2022年6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