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慧(身份证:320324199*****5171)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葛店镇邓平村葛洪路南侧凤华名邸小区4号楼4单元5层502号房的不动产证遗失,证号为鄂(2017)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210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包慧
2022年5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