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废公告鄂州市鄂城区沙窝乡走马村民委员会

      【转发】   【纠错】   【打印】   【关闭】    2022年05月26日   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鄂州集用(2015)第1-12

鄂州市鄂城区沙窝乡走马村民委员会

沙窝乡走马村五组

 

公告单位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

        20225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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