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711-5919059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杨声德(2013年3月26日死亡) | 杨宏伟(女儿) 4207001965****4264 | 鄂州私字第02020-A1号; 鄂州国用(2007)第1-2-8316号; 鄂州私字第01985-A1号; 鄂州国用(2007)第1-2-8288号。 | 广山四栋3单元2层3号; 广山三栋2单元2层7号 | 土地使用权面积:9.68/房屋建筑面积:41.67; 土地使用权面积:12.31/房屋建筑面积:55.32 | |
杨建(儿子) 4207041968****4316 |
杨洪波(儿子) 4207001970****4306 |
2022年5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