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宏金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古楼街办五里墩村九组张余湾11号房屋的产权证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,房屋产权证证号为SF39450号,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鄂州集用(22005)字第13309041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张宏金
2022年5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