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陈文香 | 汪玉清**************5794 | 鄂(2018)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42960号 | 鄂州市滨湖北路人大福泉广场A栋2单元22层2203号 | 10.28/138.17 | |
汪云平 **************5771 |
汪翠萍**************1685 |
2022年5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