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余后元 | 袁爱华**************3765 | 鄂州市房权证市直字第130821375+130821374号/鄂州国用(2013)第1-2-9007号 | 洋澜村胡家畈万佳凯旋城28号楼3单元10层1001号房 | 18.9/141.55 | |
余依娜**************1541 |
余依恒**************0032 |
2022年3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