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戴桂荣 | 周文顶**************0035 | 房权证鄂字第S2015023556+S2015023557号 鄂州国用(2015)第1-2-6456号/鄂(2021)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08407号 | 沿江大道裕江花苑2期G4号楼独单元4层东户)/南浦坊1号1单元1层西户 | 13.95/132.96 16.63/83.13 | |
熊鑫妍**************1603 |
2022年2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