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胡际军 | 王细梅**************0981 | 房权证鄂州私字第036526号 鄂州国用(2011)第1-2-3149号、鄂州市房权证市直字第130827987+130827988号 鄂州国用(2013)第1-2-9320号 | 文星路22号物协住宅楼东单元10层西户、 明塘后路物资局宿舍住宅楼3单元3层西户 | 8.9/90.06 61.03/113.37 | |
胡胜东**************161X |
胡彬**************1624 |
严咏娣**************096X |
2022年1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