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李方艳 | 周秀凤 **************1646 | 房权证字第0806615号/鄂州国用(2010)字第1-2-638号 | 滨湖南路南侧金凤凰城市家园二期2号楼西单元二层西户 | 28.48/139.98 | |
李林 **************530X |
李静 **************5288 |
李云定 **************1633 |
2021年12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