闫滔(身份证:420400197*****0513)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西侧(太武村)太子花苑12号楼4单元17层1705号房的不动产证遗失,证号为鄂(2020)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03396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闫滔
2021年12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