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叶才生 | 江光莲 **************0345 | 房权证字第0703003号、 鄂州国用(2011)第1-2-14202 | 濠塘东巷1号招贤楼3单元8层西户 | 18.8/123.62 | |
叶鹏 **************1636 |
叶群 *******4Z |
叶瑜 **************1639 |
蔡久英 **************5784 |
2021年12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