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陈华树 (2012.7.03去世) 汪桂英 (2000.5.11去世) | 陈凤仙(女儿) 4207001963****0044 | 鄂州私字第05211号、鄂州国用(2009)第1-2-4064号 | 红星坊67号1层东户 | 10.64/51.76 | |
2021年10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