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谭腊梅(2020.5.23去世) | 陈逵(配偶) 4207001949****0311 | 鄂(2018)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19770号 | 武昌大道318号13栋1单元7层西户 | 16.69/65.64 | |
陈亮(儿子) 4207071978****0330 |
陈惠平(女儿) (于2015.3.9去世) 4207001976****0320 |
2021年10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