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彭春容(2021.5.27去世) | 廖德友(配偶) 4207001963****2951 | 房权证鄂州私字第22667号 鄂州国用(2008)第1-2-3183号 | 古楼市场四单元七层五号 | 11.16/64.38 | |
廖倩(女儿) 4207041992****1026 |
赵四村(母亲) 4207001943****2928 |
2021年10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