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权利人
不动产权利类型
不动产单元号
不动产坐落
备注
1
鄂(2019)鄂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4832号
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
420703002028GB00006F00170038
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169号万科五彩城(南地块)17号楼1单元11层02号房
葛店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1年10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