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711-5919059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王能永 | 熊如意(妻) 420700195508114260 | 鄂州私字第00247号/ 鄂州国用(2007)第1-2-7291号 | 武钢程潮铁矿2村2栋2单元3号 | 56.65/17.11 | |
王刚(子) 420704198104014270 |
2021年10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