靳雪飞(身份证:420106198*****4057)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西侧(太武村)太子花苑12号楼1单元14层1403号房土地证和房产证遗失,证号为鄂州国用(2015)第1-2-7626号,S2015025319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靳雪飞
2021年9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