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东新花山商贸有限公司(营业执照:91420100565561331R)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葛店开发区316国道北侧昊城景都一期3号楼1层31号门面房以及葛店开发区316国道北侧昊城景都一期3号楼1层32号门面房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遗失,证号为S2015032365、S2015032366号,鄂州国用(2015)第1-2-9093号、鄂州国用(2015)第1-2-9094号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武汉东新花山商贸有限公司
2021年7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