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张秀英 (2007.10.8去世) | 余方灯(配偶) 4207001939****0013 | 房权证鄂州私字第032747号 鄂州国用(2002)第1-2-1297号 | 文星路9号1栋1单元5层东户 | 18.93/96.81 | |
余冬梅(女儿) 4207001957****0561 |
余细梅(女儿)4207001963****0569 |
余文兵(儿子)4207001966****1655 |
余文忠(儿子)4207001970****0031 |
2021年8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