姚漫、郑小勇(身份证:4211251987062*****、4208021972110*****)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葛店开发区庙湾商贸小区2号楼1单元4层403号房的土地证遗失,证号为鄂州国用(2012)第1-2-342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姚漫、郑小勇
2021年8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