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1月07日潘志刚购买位于武钢程潮铁矿2村9栋1单元1层1号的房屋,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,证号:130835002号,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转移一直未办理。现潘志刚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证书,原卖方朱卫兵、唐纯忠因时间长,失去联系。现予以公告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,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材料送达地址: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.
电话:0711-5919059
鄂州市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1年8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