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赵德华 (2019.11.9去世) | 徐元方(配偶) 4290041983****5142 | 鄂房权证鄂字第S2015025637S2015025635号 鄂州国用(2015)第1-2-8635号 | 司徒路西侧东方国际B栋1单元1103号房 | 11.22/99.70 | |
2021年7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