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陈志军 (2016.1.27去世) | 胡慧芳(配偶) 4207041978****0881 | 房权证字第0900388号 鄂州国用(2009)第1-2-776号 | 落驾坪53栋3单元7层6号 | 14.6/71.83 | |
陈考(儿子) 4207042003****1513 |
陈国民(父亲) 4207001948****0593 |
杨友云(母亲) 4207041958****0587 |
2021年7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