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严仙明 (2009.11.4去世) | 李小玲(配偶) 4207041969****0043 | 鄂州市房权证市直字第090800164、090800165号 鄂州国用(2009)第1-2-1815号 | 古楼街51号儒学社区办公服务中心综合楼独单元3层东户 | 11.02/110.06 | |
严蒙(女儿) 4207041991****606X |
严学坤(儿子) 4207041996****6018 |
2021年7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