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杰(身份证:4201041988050*****)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菱湖印象12号楼1单元17层1号房的不动产证遗失,证号为鄂(2020)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34964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李杰
2021年7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