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董瑞华 (2011.1.25去世) | 马宗俊(配偶) 4207001937****0015 | 房权证鄂州私字第SF18140号、鄂州国用(2004)第1-2-2454号 | 古城南路南浦新村市政府住宅楼2栋西单元四层东户 | 18.4/148.11 | |
马有萍(女儿) 4221211962****0467 |
马友丽(女儿) 4207001964****0063 |
2021年7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