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江光晓 (2020.9.9去世) | 陈金菊(配偶) 4207041958****1541 | 房权证鄂州私字第G01063号、鄂州国用(G2002)字第1-2-2781号/ 鄂州市房权证市直字第090822886/090822887号、鄂州国用(2009)第1-2-8012号 | 官柳20栋1单元5层2号/ 武昌大道与古城路交汇处东南角吴都旺角新天地独单元15层1号房 | 15.6/76.86 9.54/141.31 | |
江涛(儿子) 4207041982****0016 |
2021年7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