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雷霆 (2018.9.28去世) | 雷大禹(儿子) 4207042003****1597 | 鄂房权证鄂字第S2015017459号 鄂州国用(2015)第1-2-5338号 | 胜利巷国龙花园2号楼西单元3层东户 | 43.3/127.79 | |
方姣蓉(母亲) 4207001944****1621 |
2021年7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