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照辉(身份证:4213021991100*****)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鄂州市葛店开发区紫菱湖东侧紫菱东岸一期4号楼1单元504号房的不动产证遗失,证号为鄂(2019)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28351号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曾照辉
2021年7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