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6月19日刘俊购买位于武钢程潮铁矿4村8栋1单元1号的房屋,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,证号:090806115号,该房屋2007年由刘长柏赠与刘庆大,后刘庆大2009年6月19日过户给刘俊,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转移一直未办理。现刘俊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证书,原土地使用者刘长柏、卖方刘庆大因时间长均失去联系。现予以公告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,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材料送达地址: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.
电话:0711-5919059
公告单位:鄂州市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1年7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