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邱新伟 (2021.6.19去世) | 金萍(配偶) 4207001958****0597 | 鄂(2021)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551号 | 滨湖东路东侧、汇贤路南侧银海龙城7号楼1单元19层2号房 | 89.82 | |
邱诗懿(女儿) 4207041984****0066 |
2021年6月29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