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盛道义 (2014.10.28去世) | 芦爱珍(配偶) 4207001955****0025 | 房权证字第0701535号 鄂州国用(2007)第1-2-4659/ 房权证字第0701534号 鄂州国用(2007)第1-2-4660号 | 建设街中段南侧住宅楼一层自东向西第3间、建设街中段南侧住宅楼东单元4层东户 | 2.01/15.30 15.52/117.92 | |
盛冬频(儿子) 4207041983****0036 |
2021年6月1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