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,并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执行)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27-53083677
序号 | 被继承人 | 继承人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严国举 (2021.4.9去世) | 方细江(配偶) 4207001965****3428 | 房权证鄂州私字第027026号 鄂州国用(2001)字第1-2-4027号/ 房权证字第0803581号 鄂州国用(2013)第1-2-6087号 | 建设街老市局宿舍一单元5层东户 明塘路71号鑫福家园4号楼独单元2层东户 | 13.53/97.44 19.68/160.83 | |
严梅琳(女儿) 4207041989****0082 |
严治民(父亲) 4207001934****3435 |
罗有珍(母亲) 1995.4.22去世 |
2021年6月11号